2021年《东城区促进科技和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企业征集公告
为培育和发展东城区科技和信息产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东城区促进科技和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支持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工商、税务、统计在东城区的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重点鼓励和支持第五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智能金融、文化科技等领域企业;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政策执行中企业每年享受的政府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在东城区的综合经济贡献;
(四)本政策与东城区其他已颁布的政策相竞合的,同类的以较高标准执行,不重复支持。对于适用本政策多个方向的,企业可择优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支持。
二、支持方向与内容
(一)吸引企业入驻发展
1.新设立、新迁入企业营收奖励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城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企业,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要求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20年度已享受过该项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2.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房租补贴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城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重点企业,租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办公用房的,自迁入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贴。往年已享受房租补贴政策且仍在补贴周期内的,每年按要求进行申报。
3.新涵养数字经济企业补贴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东城区新涵养重点数字经济企业进行投资或出资,且实收资本投资或出资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驻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4.企业营收突破奖励
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5.企业持续发展奖励
对东城区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营收规模与持续营收增速达到一定要求后,给予资金奖励。
6.企业股权融资奖励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7.企业入围榜单奖励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入围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名单(原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不重复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8.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9.企业技术合同登记奖励
对依法在东城区经营且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技术合同登记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10.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对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并实施,且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该转化项目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11.科学技术奖奖励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奖项不重复计算),给予一次性奖励。
1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发证且持续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13.新认定科技创新基地补贴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认定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
(四)推动园区产业集聚
14.新认定国家级科技服务平台奖励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运营管理机构资金奖励。
15.创新创业大赛奖补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的产业园区产权单位或运营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对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东城区产生综合经济贡献的科技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三、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U盘介质)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报送至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7层705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纪律及说明
(一)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纸质资料与电子版资料内容必须严格一致,如发生不一致情况,以纸质资料为准。
(二)纸质版申报资料应规范制作,按照申报资料提交要求顺序排列,双面打印、A4规格胶订,封面需含企业名称、申报方向信息、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盖章清晰扫描的PDF电子版文件需按提交资料清单顺序排列,企业申报表、各类费用明细表等自主填报资料同步提供可编辑版。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五)申报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列入东城区企业不良信用名录内。
(六)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未委托、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本次政策兑现的有偿申报服务,特此说明。
五、联系方式
区科信局联系人:陈晖
(65258800转8716/13901048688)
第三方评审机构联系人:宋宇飞、申小静
(87999424/15711265582、87999408/1512004096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六、附件
附件九:《东城区促进科技和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31日